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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深圳市围绕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持续聚焦环境突出问题,突出抓好生态系统保护,深化改革环境监管体制,着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16项改革任务落实。

  一、绿色发展特色改革取得突出进展

  结合落实“营商环境改革20条”,加快形成支持绿色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助推深圳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出台《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意见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积极推荐家具、纺织等优势产品纳入国家首批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建立国家环保产品检测中心。全市5家绿色工厂、23种绿色设计产品、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入选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二是高风险领域强制环责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生态环境部门会同银保监部门明确10个行业966家企业名单及强制环责险统一条款。全市投保774家企业,保费近2000万元,保额11.48亿元,居全国前列。高风险领域强制环责险制度获评南方日报深圳2018十大改革项目。三是环保税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建立环保税风险管理合作机制。2018年前三个季度深圳市共有4791户次纳税人申报缴纳了环保税,缴纳税款3865万元。四是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管理模式等,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在前海试点“区域环评+清单管理+告知承诺”改革。

  二、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成效突出。制定《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部署的125项具体任务均顺利推进。2018年深圳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为珠三角最优水平。二是河湖河长制全面实施。加快全市“互联网+河长制”建设,在河长制基础上创新实施湖长制,实现河长、湖长制全覆盖。三是深汕合作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成果。初步确定深汕合作区生态环保科技产业园范围和规模。四是电镀产业集中入园模式试点稳步推进。起草深圳市污染工业企业入园发展行动计划和《宝安区电镀线路板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发展规划》,正开展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综合规划成果编制,加快开展项目选址、环评、土地整备、出让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

  三、生态系统保护体系得到加强

  对山水林田湖草和陆地海洋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海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和配套实施方案,制定《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印发《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二是“多规合一”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成果框架。“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运行。三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取得阶段成果。完成《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调整有机衔接。生态保护红线上报面积为401.5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20.11%。四是湿地系统保护管理逐步加强。将洪湖湿地公园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相关材料上报省林业厅,开展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资源调查,编制《深圳市湿地资源保护总体规划》。

  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是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推进。完成对罗湖区、盐田区原区长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是环保执法垂改按进度推进。编制全市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方案,将按统一部署实施。四是智慧环水系统建设加快。完成智慧水务管控中心-智慧水务指挥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河务通+互联网系统开发建设并在全市推广使用。五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顺利推进。完成案件线索筛查,开展“信隆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和鉴定评估,推动3家广东省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深圳市挂牌,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驻点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岗位交流和案件办理。

  2019年,深圳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全市环境治理攻坚和水污染治理决战决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聚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治理决胜战,优化水污染治理攻坚决胜体制机制,推进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持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开展区域环评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打造智慧环保综合管理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三是突出抓好生态系统保护,统筹考虑陆地海洋,创新耕地保护利用模式,推行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四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探索建立适合深圳的GEP核算体系,创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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