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标“一流”空气质量聚焦结构调整【绿日环境】
广东珠三角2015年PM2.5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不再被列为国家大气重点地区。但对标国家“硬任务”和“一流”空气质量,广东在经济、人口、污染物排放等总量大的情况下,要完成AQI 95.5%的“硬任务”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压力。2020年初,广东省委书记、省长签发1号令,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位推进蓝天保卫战,积极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经验、做法,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广东省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硬任务”,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省AQI达标率为95.5%,珠三角6个城市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排名居前20位,有7个城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居前20位。
2020年5月23日以来,围绕AQI达标,组织实施“百日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在实施百日攻坚方面,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重点区域,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等重点领域,开展达标排放百日攻坚行动。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夜间加油、错峰卸油,减少燃油挥发影响。在实施开展百日冲刺方面,严厉打击问题油品生产违法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柴油车(机)行为。实施VOCs达标排放治理“回头看”。建立ABC三级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管理体系。针对2020年12月底罕见的臭氧污染过程,组织开展百小时应急防控。全年发布预警48次,启动应急应对983城次,实现达标745城次。“十三五”以来,聚焦推动能源、产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新增煤电,“十一五”以来,珠三角地区不再新建燃煤电厂,2018-2020年,广东全省共关停煤电装机容量325万千瓦。2018年以来,全省淘汰燃煤锅炉631台,合计7523蒸吨。全省天然气锅炉5815台,生物质锅炉2912台,电锅炉999台,燃煤锅炉1855台,燃煤锅炉数量占总数量19%;全省完成891条建筑陶瓷行业生产线“煤改气”设备改造;珠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两万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35.7%。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41亿吨标准煤,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为34.7%、27.5%、8%、29.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29.1%。与2015年相比,煤炭消费比重下降6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9.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约14个百分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能耗水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十三五”前4年能耗强度下降13.51%。
调整产业结构
珠三角地区不再新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陶瓷、平板玻璃等项目,并逐步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聚焦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5个方面,通过强化环境执法、严格质量许可和监管、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突出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技术设备工艺淘汰标准等措施,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0.7万家。广东全省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由2015年的4.6∶44.6∶50.8调整为2020年的4.4∶39.1∶56.5。
调整运输结构
“公转铁”“公转水”提速升级。与2017年相比,2020年,广东全省铁路运输量增长14%,水路运量增长18%,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加78%。全省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到6.4万辆,公交电动化率达97.5%,珠三角公交车全面实现电动化。
结合近年来广东空气治理探索,有4个方面的实践认识:党委政府将蓝天保卫战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是根本;持续推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源头减排,有效降低排放总量和强度是关键;实施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是重点;建立行政指挥与科学指导相结合,提升污染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是保障。
接下来,广东省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本次会议的精神,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积极向兄弟省份学习,进一步在巩固提升、减排降碳、协同治理三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美丽广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