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以下简称《综合名录》)是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的,包括限制类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以下简称“双高”产品),以及鼓励类的(“双高”产品)除外工艺和环保专用设备在内的综合性名录。《综合名录》以市场经济条件下表征经济水平、产业进步,支撑商品流通、居民生活,同时又直接导致污染排放的核心载体——产品作为政策对象,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角度将产品及相应的工艺和设备区分为鼓励类与限制类,服务于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市场调控和社会参与相关细分需求,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导向环境政策。自2007年第一次发布以来,《综合名录》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产业调控、绿色金融、差别化环境监管等政策方面得到广泛运用。为进一步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源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综合考虑环境治理需求、产业污染排放情况和转型升级方向,制定发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
综合名录的实施进展和成效
根据国务院部署,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综合名录》,2007年6月发布第一批名录,截至目前共发布名录12版。最新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包含932项“双高”产品、159项除外工艺、79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综合名录》发布实施以来,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政策融合和服务行业绿色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政策融合
一是国家产业政策制定调整的重要环保依据。国家相关部委将名录作为制定和调整多项相关政策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综合名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原国家安监总局将《综合名录》作为制定和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等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生态环境市场机制的重要调控手段。在贸易政策方面,财政部、商务部已对400余项“双高”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在财税政策方面,财政部对“双高”涂料和电池产品加征4%的消费税,规定“双高”产品生产企业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对24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2018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免税120亿元。在金融政策方面,原银监会及多地银监部门将《综合名录》作为授信的重要依据,部分“双高”产品生产企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售(IPO)时,被证监会重点质询。
三是支撑区域和地方差别化环境管理需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明确“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江苏省、四川省将《综合名录》作为差别化环评审批的参考依据和项目环保准入条件。
(二)积极服务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一是有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VOCs)低固体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集装箱涂料等17项高VOCs排放产品纳入名录,纳入名录后在相关政策共同作用下,两个行业VOCs减排量分别达到7万吨和5.4万吨。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将造纸、焦化、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8个重点行业的半化学纸浆、兰炭、皮革、氯霉素等219项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强度高的产品纳入名录。在土壤防治方面,《综合名录》包括含铅的道路标线涂料、铅酸蓄电池、含汞农药等200余项含重金属和数十项具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属性的产品,推动减少土壤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
二是推动相关行业绿色转型。在遏制“双高”产品生产方面,“十三五”期间,列入名录的农药产品,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产量分别下降20%、15%和30%。在限制重污染工艺使用方面,二硫化碳、硅酸钠等73项“双高”产品重污染工艺已全部淘汰,绝大部分“双高”产品重污染工艺产量占比显著下降,除外工艺产量占比上升。在促进新工艺研发方面,环氧氯丙烷、氯化亚砜、间苯二酚、水合肼等20项“双高”产品,主要工艺列为重污染工艺情况下,行业积极研发创新气相二氧化硫法、酮连氮法等环境友好型的工艺,并已逐步实现工业化,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是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综合名录》发布实施有助于企业增强环保意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生产钛白粉的龙佰集团、中核钛白、安纳达等上市公司,在生产工艺、治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面投入超20亿元,推动减少钛石膏产生或堆存600万吨以上,减少酸性废水排放3000万吨以上。
新版综合名录的内容和重点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源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选取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影响大、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危害大、污染事故高发的产品,筛选研究提出《综合名录(2021年新增部分)》,新增阳离子淀粉、氟化氢等47项“双高”产品、丁二酸的清洁电化学法工艺等35项“双高”产品除外工艺和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
一是选择对重化工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源头减排有重要贡献的产品。重点选择石化、有色、轻工等重点行业,选择具有污染排放总量大、毒性强、风险高且产能过剩的产品研究列入名录。同时,特别关注具有除外工艺的产品,能够在促进治污减排的同时,减小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推动相关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二是选择对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有直接作用的产品。针对蓝天保卫战,重点选取NOx和VOCs排放量大的产品。针对碧水保卫战,重点选取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难处理有机废水的产品。针对净土保卫战,重点选取生产过程中排放重金属和有机物的产品。
三是选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产品。选择生产过程排放六价铬、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以及产品本身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效应的研究列入名录。
四是选择事故发生频次高、事故环境危害大的产品。选取生产过程中多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高毒、高腐蚀性原料的产品研究列入名录。
五是选择国家重点鼓励或支持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在大气、废水、固废、监测、噪声振动等5类环保重点设备名录基础上,新增破碎筛分一体机、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提出设备适用范围、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形成较为完备的环保重点设备名录。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下阶段工作重点
“十四五”时期,我国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仍然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污染排放和生态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给生态环保工作带来机遇,又提出严峻挑战。为深入服务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工作,《综合名录》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协同研究产品“生产—使用—处理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挑选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的“两高”产品,继续制定完善《综合名录》。
二是加强名录成果与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衔接,积极推动《综合名录》用深用好。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名录形式,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根据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结构调整等方面政策的需求与格式要求,定向定制编制名录。同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与政策协同制定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引导和融入综合决策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名录制定技术方法与工作机制,推动“双高”产品的落后工艺末位淘汰,做好名录动态更新。加大产品筛选范围、优化名录制定方法,逐步将国民经济中生产、使用、贸易、处理处置的海量产品纳入名录关注范畴,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海量产品中备选“双高”产品筛选方法,完善基于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的“双高”名录判定标准。对名录中932种产品及相关工艺的产业发展、技术水平、污染排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动针对重点“双高”产品的重点落后污染企业建立末位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