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5kg)丢弃在路边,原本是5元的处置费,变成了10万元的罚款。
企业生产产生的废纸、废塑料或者瓶瓶罐罐,如果你觉得当普通垃圾随意处理,就已经在违法的道路上啦。
这不,今年3月,北滘生态环境所就处理过这样的案件。某电子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原本处置费用并不高,但因为擅自丢弃违反相关法律,被依法处罚10万元。
案件还原:擅自处置固废物,低价处置费变高额度罚款
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北滘顺江社区工业园某路边,有数堆固体废物,废物主要包括废纸、废胶纸、静电薄膜管芯,废弃物上有清晰的某公司的标签字样。经北滘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调查,确认了该位置倾倒的固体废物属于该公司生产产生。
经过了解,该企业在附近从事电线制造项目的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固体废物产生,当事人将生产产生的废纸、废胶纸、静电薄膜管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5kg)丢弃在该路边。违法行为发生后,当事人主动回收清理了擅自丢弃的工业固体废物,该违法行为没有产生违法所得。
根据该公司与有处理资质企业签订的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固体废物的回收价为1000元每吨,但其擅自丢弃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并对当事人作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
而位于西海一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生产的企业,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企业将废水性漆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车间外的空地上,总计约52公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作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对于碧江一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的企业,鉴于该企业将废纸、废塑料膜、废抹布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总计约100公斤,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说法:工业生产产生的垃圾都是固体废弃物,莫大意
10万元的罚款是怎么来的?执法人员介绍,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包括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而其他发生更严重后果的,处罚更重。
处置费用并不高就可以处理完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什么大家还会乱丢乱摆这些废弃物进而违法呢?
执法人员介绍,一方面,企业的意识不强,“在很多企业负责人的印象中,觉得生产产生的那些废塑料、用完的瓶瓶罐罐、泡沫等,都以为跟生活垃圾的这些相类似,以为用类似的处理方式。”执法人员说,一方面部分企业之前习惯了这样的处理方式,钻空子;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不规范,“可能有的企业意识到了,也签了处理协议,但是大家还是图方便,比如露天堆放,或者擅自丢在路边或生活垃圾桶边。”执法人员表示,企业要重视管理责任,同步提升企业员工的意识。
为什么不能像生活垃圾那样处理呢?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其实生活垃圾也需要和工业固废一样管理,只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没有积压,为方便环卫工人收集,所以储存场所相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