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石马河指挥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与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及塘厦、清溪、常平、凤岗、谢岗、桥头、樟木头等七个镇街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企业环境违法的侥幸心理遏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业守法经营、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石马河周边重点涉水企业是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污泥等固体废物是否规范贮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同时,针对居民集中区、工业园区等易藏匿“散乱污”企业的区域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其中,执法人员在对128工业区的某五金制品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酸洗工序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车间外的排水渠内发现有白色污水,经pH试纸快速检测呈酸性。针对该企业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监测单位取样检测并对其负责人制作双笔录立案调查。同时,针对该企业未经报备购买浓硫酸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现场将案件材料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悉,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166家,发现问题企业29家,要求立即整改企业9家,由生态环境分局后续跟踪处理10家,制作双笔录立案处罚3家。此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通过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对区域内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极大提高了执法的震慑力,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主体相互协作,为营造良好和谐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