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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广东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医疗废物能否安全处置是重要一环。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目前全省21地市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2个,核准处置能力589.9吨/天,而储备应急处置设施34个,储备应急能力1599.7吨/天。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两手抓,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做好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加强相关环境监测,保障环境安全。

  从今年1月1日到3月27日,全省医疗废物收集量6.02万吨,其中涉疫废物1.74万吨,全部实现“日收日清”,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深圳生态环境局还组建10人志愿者队伍化身“大白”。


  严格保障医疗废物“闭环”安全处置

  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近期广东多个城市按下“慢行键”,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坚守一线,严格保障医疗废物、废水“闭环”安全处置。

  在深圳,随着当地防控力度不断加大,全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激增,深圳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迅速组建疫情防控专班,运用视频监控、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管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人员,严格落实闭环要求,实现对人员、车辆、医废、场所一体化全方位监管,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全量收运。

  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也快速响应,制定高风险地区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深入定点医院检查督导,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记录等方式监督医院废水规范排放、药剂投放程序等,并现场监测医院消毒池和排放口废水总余氯,防范病毒通过污水扩散传播。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则通过多方联动机制与信息化监管,构建战疫数字网络,与辖区集中隔离场所、集中居住点、跨境运输作业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建立网络平台实时通信系统。及时核查涉疫场所医疗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污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协助涉疫场所解决余氯不达标、医疗废物收运不规范等问题,压实疫情防控“底线”。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落实落细口岸城市“闭环”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也出台了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闭环”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再次梳理和明确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流程和职责,全省口岸城市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境监管。


  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赴定点医院开展涉疫污水监测工作。


  生态环保铁军志愿服务队驰援一线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地生态环境系统也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动党员、干部以及基层骨干力量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支援街道社区防疫。

  3月15日上午,深圳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为驰援街道一线抗疫的30名党员先锋队授旗。龙岗区是深圳唯一一家特许经营医疗废物处置基地所在的行政区,承担着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重任。

  深圳生态环境局还组建10人志愿者队伍化身“大白”,前往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进行防疫支援。3月的深圳早晚风凉,中午炎热,他们穿着厚重的防护服,汗流浃背已是常态。

  同样在东莞,应南城街道西平社区疫情防控需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77名党员干部志愿者投身西平社区,协助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

  每日早出晚归,穿着厚厚的防护服连续工作十数个小时,还要带着沉重的监测仪器,摸清污水管网走向,布置合适的监测点位……这是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陈泽成的工作日常。

  东莞大朗镇是本次疫情的重点区域,陈泽成主动请缨驻点大朗镇,加入当地疫情防控专班,担负起高风险地区及其外围污水监测点位的布控、余氯现场监测、新冠病毒环境样本采集等,“疫情在哪里,我就要战斗在哪里。”

  优化企业服务助力经济发展

  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的同时,广东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焦企业发展痛点,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为企业“量身定制”了一份《温馨提示》,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一同送达企业,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做好自主验收,增强企业自主守法意识。

  在佛山,铝型材产业是重要支柱产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铝型材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服务,向企业发放废水治理提升指引,指导企业加强厂内明管改造、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等。

  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则与各县(市、区)分局组成帮扶小组,到企业和项目现场,重点指导企业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进企业了解诉求。


  为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也已出台《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加强区域环境准入、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服务、着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措施》强调要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衔接,辅助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准入分析预判。

  同时,对于重点项目,《措施》强调提前介入指导服务,在项目拟建及环评编制阶段,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等。并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可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

  《措施》还提出,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等,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在短期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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